楚雄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01.02.2016  12:1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5]25号)文件精神,楚雄州司法局党委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并采取以下措施贯彻落实:一是由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局领导负责,结合本州实际尽快形成落实文件;二是向州委、州政府和州委政法委进行汇报,报请州委办、州政府办下发楚雄州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于2015年12月2日出台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下发全州各县市委人民政府、州委各部委办局,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州级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