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13.04.2017  23:26

4月5日至7日,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晖,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主任王哲率省国有林场改革验收组,对楚雄州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楚雄州、大姚县人民政府的汇报,查阅了国有林场改革相关档案痕迹等资料,实地查看了大姚县国有林场昙华山分场森林管护情况。

验收组认为,楚雄州大姚县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亮点突出:一是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将大姚县国有林场界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新核定了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和机构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二是理顺了国有林的管理体制,将原有的转湾河等3个股所级国有林场整合为正科级的大姚县国有林场,将零星分散的8.06万亩国有林并入大姚县国有林场进行管理,落实了国有林管理主体和责任,实现了政事分开;三是初步建立了实行以岗位绩效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制度和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生产性用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验收组同意楚雄州大姚县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通过验收。

谢晖副厅长要求:楚雄州国有林场改革除解决好编制、经费等刚性需求问题外,还要规划好国有林场的未来发展;要做好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项目落地方案;要注重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培养;要管好用好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果。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作者:王佳纯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