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取消医保“两定”资格行政审批
22.01.2016 13:01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14日,《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发布,明确指出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12月2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2015年底前,各地要全面取消“两定”资格审查项目,要完善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根据《指导意见》和省厅要求,我州将积极采取措施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一是转变行政管理方式,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引导各种所有制性质、级别和类别的医药机构公平参与竞争;二是转变工作重点,从重准入转向重管理,着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服务协议明确经办机构和医药机构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完善退出机制,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将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条件及签约流程、规则、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引入参保人和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估和谈判机制,建立沟通协商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医药机构为患者提供良好服务。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2.01.2016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