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六举措”探索公共文化建设新模式

12.02.2015  17:37

2014年,楚雄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中,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基本要求,以民族文化强州建设为目标,积极探索满足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发展模式。

一是 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方面的设施设备,整合扶贫、民政、新农村、财政一事一议等项目资金,发挥合力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二是 探索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机制。面向市场,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政府主导下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

三是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借鉴省博物馆组建理事会试点经验,探索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拟定了《楚雄州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四是 在提高质量效益基础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推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体育活动融合,集中力量打造地方特色系列文化产品,大力推进禄丰恐龙文化创意开发园和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

五是 努力探索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乡镇文化站“十个有”和村(社区)文化室“九个有”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六是 探索楚雄文化对外交流合作新机制,制定文化“走出去”实施方案,重点开展面向深圳、重庆、上海、北京、内蒙、青岛、广州、台湾、印尼等地区的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彝州文化的影响力。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文化厅 发布人:5300000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