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安机关在“双评”活动中获殊荣
在刚刚结束的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中,我州武定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春当选“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禄丰县公安局黑井派出所获“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提名奖。展现了楚雄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和过硬素质,也展示了我州公安机关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和深入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丰硕成果。
2015年12月7日“双评”活动颁奖典礼在云南警官学院礼堂举行。同时,还以视频会议形式在全省各州、市设分会场。楚雄州公安局邀请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司法局、州国家安全局领导和驻楚媒体记者参加楚雄分会场的活动。
下午15时,颁奖典礼正式开始,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马闻、州政协副主席蒲勇、州委政法委副书记秦国雄、州委副秘书长何晓荣、州政府副秘书长张健等领导、受邀的各单位代表、州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局直各部门负责人、民警代表、楚雄各媒体代表共60余人通过视频观看了颁奖典礼。
今年5月,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联合举办了云南省第四届“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暨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评选活动,活动历时近6个月,历经推选、初评、公选等阶段,最终通过投票评选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10位“百姓最喜爱的人民警察”,10位个人提名奖;10个“爱民模范集体”及20个单位提名奖。
全州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评选活动,认真组织推选,力争选出最能展现队伍形象,最能体现群众心声的优秀民警和集体。在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下,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辖区群众反响强烈,积极参与,为心目中最优秀的集体和个人投票。
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双评”活动因其独特的评选方式,使得这份群众给予的荣誉显得格外珍贵。我州民警和基层集体能在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既是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寄予的更大期待。全州公安机关将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平安彝州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