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州政府常务会审议
近日,由楚雄州邮政管理局负责起草的《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顺利通过了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审议。
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楚雄局高度重视,在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和省出台的与快递业发展相关文件精神基础上,深入全州各快递企业广泛调研,多方听取意见建议,融合了《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邮政局《关于推动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起草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分别2次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委政法委、州委编办及州发改委等35家单位和部门征求了意见。目前,《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方案(送审稿)》顺利通过了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审议。
楚雄局表示,将以《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为契机,继续认真履行好职能职责,加强与州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落地,为楚雄州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邮政管理局 纳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