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

07.09.2016  21:03

9月2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地、森林资源管理相关会议精神,临沧紧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市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森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目标任务,强化整改落实,确保资源安全,为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一是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会后的贯彻落实。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严格按照全省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和进一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市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落实。二要迅速组织成立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时间以及目标任务。三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树立执法权威,扩大执法效果。四要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尊重农民林权流转的主体地位,确保林权流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进行。五要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按照分类经营和分区施策的原则,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森林经营管理规范,全面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临沧市林业局 | 作者:陈德荣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