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森林)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云南自然资源(森林)公安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加强组织、周密部署,不折不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落到了实处。
工作中,全省各级自然资源(森林)公安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好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的主力军作用,认真分析林区内黑恶势力犯罪新形势、新特点,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整治工作,积极深入到涉林行业、涉林企业和林区村寨开展调查走访,对林区治安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依靠和发动林区群众,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全力做好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彻底清除涉林行业和林区内的黑恶势力,确保林区群众安居乐业和林区治安长期和谐稳定。
2018年,全省各级自然资源(森林)公安机关向地方公安机关移交一批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普洱市镇沅县森林公安局办理了镇沅县者东镇某采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因该案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魏某德、魏某斌是当前镇沅县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重要对象,镇沅县森林公安局完成对镇沅县采石场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的调查取证后,及时将案件相关情况移交镇沅县公安局。因案情重大,普洱市公安局、普洱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将该案指定景谷县公安局管辖,进一步对犯罪嫌疑人魏某德、魏某斌涉嫌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开展侦查。
(二)玉溪通海县森林公安局办理了某矿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期间,查明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高某某还涉嫌寻衅滋事罪,随即将该案移交至通海县公安局,并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目前,高某某已被通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三)昆明市森林公安局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积极开展涉林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深挖彻查"保护伞",排查涉及国家公职人员、"村官"、"村霸"和人大、政协委员等涉嫌黑恶犯罪或充当"保护伞"等情况。8月14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西山分局在查处西山区某地破坏林地盗采磷矿案过程中,发现涉案的马某某、攸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还存在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的犯罪行为,随即将案件移交给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查处,期间多次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现该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自然资源公安局 | 作者:安云鹏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