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纳州森林公安局签订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书

17.10.2014  18:04

近日,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与州政府办公室签订2014年节能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下阶段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和责任措施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着力节能目标管理,重视目标分解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西双版纳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按照州政府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要求,确保2014年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公共机构部门节能目标要以2013年为基数,节电、节水、节油、节材、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

二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发挥公共机构节能表率作用,加强公共机构能源统计和能源审计工作,建立能耗统计台账,强化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

三是强化责任措施,提高每位民警职工的思想认识。只有深刻认识节能的重大意义,才能增强推动节能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了做好节能工作,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制定了各项目标,从工作的目标、节能的指标、组织机构、建立制度以及管理措施五个方面开始落实。(省森林公安局    罗嘉桦)

信息来源:周雯 | 责任编辑: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