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云南”建设稳步推进 林业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8.01.2016  17:11

从17日在昆明召开的2016年全省林业局长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以来,全省林业系统深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努力构建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林业改革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5年来,国家和省累计林业投入达到322.79亿元;完成营造林3634万亩;义务植树5.28亿株;林地面积由3.71亿亩增加到3.75亿亩;森林覆盖率由52.9%提高到55.7%,提高了2.8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从16.37亿立方米增加到17.68亿立方米,增长8%;全省森林生态系统年服务功能价值达1.48万亿元,居全国前列;林业社会总产值从840亿元增加到2800亿元,增长2.3倍,林业发展实现了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生态改善与林农获益双赢的重大转变,云南正成为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以及全国闻名的木本油料基地。

林业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通过大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森林和湿地资源管理、林业分类经营、林业政策性保险、国有林场等各项改革,创新林木权证登记管理、林地使用管理、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林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完成集体林确权2.7亿亩,确权率98.9%,林权社会化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生态治理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期间,我省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抚育、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效益补偿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启动实施了低效林改造、陡坡地生态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具有云南特色的生态建设工程。全省完成森林抚育1048万亩,低效林改造648万亩;建成国家储备林基地和珍贵用材林基地41.4万亩;实现了全省石漠化重点地区治理全覆盖;林业生态总体持续改善,局部地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产业发展实现新跨越。立足资源优势,各地扎实推进九大林业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庄园等林业新业态,全面实施林业产业提升工程,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林业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年均保持在2.5亿元以上,新增木本油料种植面积1900万亩,目前已达到4900万亩,产量达90万吨,实现产值290亿元;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6500万亩,产值达600亿元;林业企业由8300多户发展到目前的1.5万多户。林业第一、二、三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35:53:12,林区群众来自林业的人均收入突破2000元。

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极小种群物种保护、国家公园建设试点和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组织编制了亚洲象、滇金丝猴、黑长臂猿保护行动计划,实施了107个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项目,37个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拯救保护;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实现了全省全覆盖。“十二五”期间,新增国家公园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森林公园1个。目前,全省国家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分别达到8个、27个、158个,保护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8.5%。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基本建立,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的重要物种得到了有效保护。

资源保护管理取得新成就。为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我省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森林防火、湿地保护、国家公园管理等3个条例。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以森林公安为主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模式,森林公安地位作用不断提升,林业执法体系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三防体系”不断完善,年均发生森林火灾234起、受害森林面积2127.2公顷、受害率0.09‰,分别比“十一五”下降了52%、3.6%、43.7%;林业有害生物年均发生面积控制在550万亩以下,成灾率控制在了1.8‰,防治率达到90%。

与此同时,“十二五”期间,全省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对外交流合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均有显著提升, 林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为维护生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农村和谐稳定,推动全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