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开展艾滋病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24.08.2017  18:58

  8月21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刘一平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我市就《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8月22日,检查组先后深入云县人民医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含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临翔区禁毒防艾教育基地、区疾控中心(艾滋病防治科、美沙酮治疗门诊)、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点、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点、区妇幼保健院(艾滋病母婴阻断)进行执法检查。

 

  23日上午,召开汇报会,听取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主会任李华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牟洪操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主持会议。

  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及防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临沧市委、市政府紧扣临沧实际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做到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制到位、宣传发动充分、部门协同配合、投入保障到位、措施切实有力、工作成效明显。

 

就下步开展防艾工作,检查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防艾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总结经验,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在组织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力度等方面再下功夫;结合临沧实际,进一步在贯彻实施条例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出具有临沧特色、富有成效的政策措施;进一大步加防艾工作在各族干部群众中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更加科学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艾工作机制,切实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传播,确保防艾工作达到更高水平,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牟洪操,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教科文卫工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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