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到云南开展新《消法》执法检查

14.07.2015  10:52

7月6日至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严隽琪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到云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到云南省工商局检查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网络市场监测中心和广告监测中心,实地检查了昆明、楚雄、腾冲等地贯彻实施新《消法》的执法情况,与商家经营者、法律工作者和普通消费者座谈交流,并听取了省政府及省工商局的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工商部门及消协组织贯彻实施新“消法”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

严隽琪副委员长强调,新《消法》是维护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经营者责任、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法律,对于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扩大国内有效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既是广大消费者的热切期盼,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具体实践。她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大新《消法》的宣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积极寻找化解新《消法》实施中难点问题的办法;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离港离境”消费维权新机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着力构建消费维权大平台,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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