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心里种下一颗法律的种子 ——云南省检察院组织机关未成年子女开展学法活动

28.08.2018  12:02

妈妈,我知道你们检察院是干什么的了,以后我也要像你一样知法守法,维护公平正义,开学了,我要告诉同学们也要遵守法律。”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处检察官谢丽春8岁的儿子兴奋地对她说。8月22日下午,云南省检察院机关妇工委带领机关26名未成年子女走进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开展“走进检察学法用法 争当小小法治宣传员”活动。

同学们,你们知道你爸爸、妈妈在检察院是在哪个部门的吗?” “我妈妈在公诉。”“我爸爸在法警总队。” “我妈妈在民事处。”……“那你们知道他们的工作是干什么吗?” “不知道。”几乎是异口同声的回答,让提问的盘龙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宁宇忍不住笑了起来,她耐心地说:“你们现在不知道没关系,阿姨告诉你们,你们要认真地听,等一会儿我们还要看动画片,看完动画片,我们还要提问,回答得好还有奖品哦。”随后,宁宇向同学们介绍了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部门及工作职责并播放了专门制作的检察系列动画片。动画片通过喜洋洋、灰太狼、小黄人等动画人物,用同学们能够理解并接受的语言、故事生动地描述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及未检工作主要情况,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同学们,黑猫警长抓到小黄人后,检察官要怎么把小黄人送到法院接受审判呢?”动画片播放后,宁宇结合动画片的内容,从如何面对校园欺凌、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课。

为了让同学们加深印象,宁宇还带着同学们参观了盘龙未检品牌“心茁”工作室、未检办案区,通过看宣传展板、亲手摆沙盘、听检察官的讲解,同学们对检察机关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更直观的了解,收获了书本上学不到的法治知识。

活动最后,盘龙区检察院还举行了 “小小法治宣传员”的聘任仪式并给每个同学颁发了聘书,让同学们要学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还将要法治知识传播给其他人。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检察机关对于法治宣传教育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从检察人员自己的子女做起,通过组织检察人员未成年子女接受法治宣传教育,让检察人员子女了解父母的工作,正面的引导孩子遵纪守法,通过特聘为‘小小法治宣传员’让检察人员子女主动学法用法,到学校里宣传法治。”云南省检察院机关妇工委副主任朱春莉说。

据了解,此次活动是云南省检察院响应省直机关妇工委的倡议,依托自身资源优势,结合开展的“暑期检妈关爱孩子”活动,为检察人员办实事的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