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李宁检察长莅临怒江调研指导工作
10月25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深入怒江州检察院和泸水县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在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后,李宁检察长对怒江州县两级检察院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五点要求。
怒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文辉陪同调研,他对全州检察机关在新一届州院班子带领下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希望省检察院李宁检察长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怒江检察工作,帮助解决基层基础建设滞后等实际困难和问题。
怒江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强云代表院党组从认真谋划、补齐短板;精准定位、目标细化;学习先进、更新理念;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强化作风、从严治检六个方面向省检察院李宁检察长详细汇报了怒江州情、队伍建设情况、司法改革推进情况和2016年全州检察工作进展情况。
省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副主任杨学正、省检察院办公室干部张云翔陪同调研。
怒江州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部分干警代表30余人参加汇报会。
李宁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汇报后指出,怒江州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班子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敢于担当,措施有力,各项业务工作有新突破,服务大局有新举措,队伍建设有新成效,涌现出了以江德华为代表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成效显著,走在了全省前列,为边疆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李宁检察长对怒江检察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陈豪在省级政法部门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高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员领导干部要习惯于党内监督,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要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围绕检察职能,狠抓司法办案。 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更新办案理念,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认真分析研究制约办案的因素,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要主动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办案责任心,强化办案质量意识,严守办案纪律和办案规则,注重办案细节,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上下功夫。 要突出问题导向,正视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针对“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在全州检察机关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风气,在实践中学习提高,在办案中提升能力,切实提高司法办案能力,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党员领导干部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善于作为,善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快推进科技强检步伐,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科技创新补齐短板,推动各项检察工作。 四是抓紧抓实司法改革工作任务落实。 要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高检院、省院的统一部署,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应对,不断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坚定不移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坚持统筹兼顾,正确面对,业务工作和司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以各项检察工作的稳步推进,来体现和检验司法改革的成效。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放松。 多措并举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业务培训的针对性,不断提升干警司法办案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要加强对当地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多培养“双语”检察官,适应边疆民族地区检察工作的需要。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为年轻干部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防止出现干部队伍“断层”的情况。同时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监督管理,从严要求,注重引导。积极开展好对口援助工作,开展好“六位一体”的藏区援助和对口帮扶工作,学习先进的办案理念和办案工作经验,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