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检察院开辟扶贫领域检察“绿色通道”

05.05.2017  12:00

  为强化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协作配合,增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实效,有力推动扶贫领域侦防一体化建设。近日,陆良县检察院开辟扶贫领域检察“绿色通道”。

   哪些案件可以走“绿色通道”?

  凡涉及到扶贫领域的各类案件,案件管理中心优先受理,及时快速流转到各业务部门,确保依法从重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诉、控申、民行等业务部门要立足部门本职,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扶贫领域犯罪线索,要按照部门职责权限依法进行核实调查,涉及职务犯罪线索的,要及时移交职务犯罪侦查部门。


   扶贫领域检察“绿色通道”之预防篇

  预防部门积极发挥与社会接触广泛、对外联系密切的优势,与预防单位建立举报、移送案件线索的预防工作联系机制,在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咨询、调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中,发现某一行业、系统或领域存在的职务犯罪问题较为突出时,及时研究行业职务犯罪规律,开展相关预防工作。

   扶贫领域检察“绿色通道”之宣讲篇

  成立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宣讲组,奔赴发生过职务犯罪的单位和乡镇开展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提高基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结合办案,帮助基层组织或国企建章立制,如针对包装厂、燃料厂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建立预防国企干部职务犯罪咨询服务制度;特别针对乡镇扶贫部门存在的职务犯罪苗头问题,积极开设预防职务犯罪讲堂,提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