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效

17.02.2017  12:31

  按照云南省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安排部署,2月14日,云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副省长张太原带第九考核组对云南省检察院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上午,考核组对省检察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台账进行检查,并对计财、法警两部门进行延伸检查考核。

 

  下午,在省检察院召开的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会议上,张太原作动员讲话。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陈豪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检查考核工作,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二要充分认识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检查考核工作的责任担当;三要突出检查考核重点内容,务求考核取得实效;四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圆满完成考核任务。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代表院党组汇报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进行个人述廉。

  据介绍,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和云南省委、云南省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和保障工程来抓,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责任分工,狠抓队伍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制度建设,严肃查处案件,坚决纠正“四风”,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李宁表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全省检察机关细化任务、正确用人、严明纪律、完善制度、正风反腐、突出主业,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2016年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20次,制定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遴选员额检察官3148名;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把中央精神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检察工作纵深发展;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出台并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措施,狠抓执行落实,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基础;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等成效明显。同时,全省检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会议还对省检察院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民主测评,本次检查考核还同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进行了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