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通海县检察院“四项机制”密切联系群众
近年来,通海县检察院以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建立健全四项机制,扎实做好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民利工作。
一、建立检察工作结论反馈机制,强化阳光检察。一是完善群众投诉处理反馈制度,对群众投诉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办案、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不廉洁等事项,认真开展调查核实,严肃依纪依法处理并及时答复群众。二是建立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回访反馈制度,把结案不息诉的涉检信访案件特别是重复访、非正常访、越级访案件作为回访重点,及时反馈信访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做好法制宣传和教育感化工作。三是推行刑事案件办理告知和案件查询等制度,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并定期回访被害人或其亲属,积极探索建立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赔偿等法律文书说理和网上公开制度。
二、建立检察工作群众评议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建立检察外网,设立宣传栏,开通短信平台、微博、微信,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信息和重要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自2013年开通短信、微博等以来共编发信息577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二是通过走访下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2013年以来,检察长单独及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听取意见40余次。三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控申接待、自侦案件现场执法监督和案件回访考察、公诉案件集中旁听评议等活动,广泛听取评议意见,并及时反馈评议落实情况。
三、建立群众参与检察工作机制,延伸职能效果。一是建立引导激励机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举报宣传活动,积极发动、引导群众实名举报,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将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2013年以来,共兑现举报奖励9件9人。二是建立基层干部信息员制度,依靠信息员辐射效应,引导群众提供证据和涉案信息,提高突破案件和深挖犯罪的能力。三是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实施办法,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防控联系协作制度和社区矫正协作制度,充分运用社会资源开展预防,积极构建职务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社会化格局。
四、建立检察工作服务群众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一是进一步拓展12309举报电话功能,创新“检察QQ约谈”制度,公开检察长及控申部门QQ号,专人在线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方便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二是实行院领导分片包干联系9个乡镇(街道)制度,每季度至少走访联系乡镇(街道)1次,采取约访、下访巡防和联合接访等形式,减少群众诉累。开通便民诉讼通道,对危害民生民利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对涉及老年人、残疾人、生活确实困难人员等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三是成立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依托乡镇检察工作站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对群众的投诉来访直接受理,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来源:省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