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扩大)会

31.05.2017  20:33


  5月27日,云南省检察院以“深入学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召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扩大)会。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强调,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为云南实现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会人员在会前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学习内容。会上,云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带领大家认真学习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此次集中学习采取不指定交流发言的形式,由参会人员即兴发言,现场发言踊跃。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跃先,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庄李全,以及检察技术部、毒品犯罪检察处、司法警察总队负责人围绕主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

  李宁指出,六位同志的发言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很有启发,学习取得了预期效果。


  李宁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关键性战略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支撑和保障,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关键环节,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和全面实现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和作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宁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意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积极投身法治中国、法治云南建设,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

  二是检察机关作为法治专门队伍重要组成部分,要履行好职责使命,自觉做全面依法治国的忠诚实践者。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树立法治思维,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源头治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固;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期待为鞭策,加强法律监督,突出人权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认真落实好中办国办印发意见,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


  三是要规范司法行为,保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持续抓紧抓实;严格落实法律规定,推进严格司法;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高度重视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的规范化建设,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四是要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组织保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建提升年”为抓手,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加强忠诚教育、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分层分级分类培训,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铁检分院党组负责人、纪检组副组长、政治部副主任、反贪局副局长,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