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联合召开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10月21日,云南省检察院和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在昆明联合召开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倪慧芳,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袁湘华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院预防处具体负责人、普洱市院、西双版纳州院、大理州院、怒江州院、临沧市院、德宏州院、迪庆州院分管预防工作的院领导和预防部门负责人,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下属各部门和各建设单位负责人等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峰作了大会工作报告,大理州检察院、苗尾·功果桥电站作了交流发言。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任务。
倪慧芳副检察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华能澜沧江公司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并对今后一段时期华能澜沧江公司的预防工作,以及重大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要求。
倪慧芳副检察长指出,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出了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断,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级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当前预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努力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升到更新更高水平,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更好地为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的生产和发展服务,推动云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倪慧芳副检察长要求,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在以下几个方面配合企业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实效性,结合办案加强犯罪分析和预防调查,通过典型案例,深入企业,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二是建立制度预防,增强执行力,要结合执法办案,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分析,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缺陷、漏洞、弊端,及时提示、及早预警,促进公司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深化改革,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和预测预警机制,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形成监督合力,要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抓好《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落实,营造公平市场经济竞争秩序中的积极作用。
最后,倪慧芳副检察长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目标要求和价值所在,为此,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强预防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强化自身监督,规范预防程序,严明预防纪律,落实好高检院最近下发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告知卡》和《监督卡》两项预防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预防公信力。
来源: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