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县检察院“五个细化”提升公诉案件质量
近年来,曲靖市沾益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创新,从五个方面细化公诉工作,有效提升公诉案件质量。
一是细化案件管理,完善繁简分流办案程序。将受理的案件分为简单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分类办理、责任到人。对于简单案件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做到“三个提高”,即简化审查报告,提高审查效率;注重诉侦沟通,提高退查质量;优先简易程序,提高出庭效率。对于复杂疑难案件,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提前介入,全面细致审查案件;必须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层级责任制,明确办案责任;必须细化出庭预案,确保庭审效果。
二是细化文书制作,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针对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简单罗列案件事实及适用法律条文说理不透的问题,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标准,强化法律文书说理性。围绕证据分析、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详细论证,做到一核、二查、三对,即承办人制作出法律文书初核后,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核对,再由分管副检察长进行第二次审核,正式发出前进行最后一次交叉审核比对,确保文书精炼、准确、说理到位。
三是细化案件审查,提高审查案件质量。要求公诉人强化证据意识,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无罪推定的思维审查每一个案件,既注意查明有罪、罪重的证据,也注意查明无罪、罪轻的证据。加强对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搜查笔录等证据的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对定案证据、犯罪构成等问题的分析论证,对主要证据进行全面复核,对不稳定的证据进行重点复核,对需要在庭上出示的关键证据进行再次复核,努力使每一起案件诉之有理、有据、有效。
四是细化庭前准备,增强出庭效果。针对公诉部门年轻干警较多、出庭经验不足的问题,要求公诉人在认真审查案件的基础上,针对各个案件侧重点的不同,规范制作出庭预案,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细化讯问提纲、证据出示提纲和辩论提纲;要求出庭公诉人灵活运用谋略和技巧,突出庭审重点,科学组织证据,妥善应对庭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积极开展观摩庭、示范庭、重大疑难案件出庭演练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公诉人的庭审控制力和出庭水平。
五是细化出庭用语,树立出庭形象。针对出庭公诉用语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规范出庭公诉用语标准,要求公诉人语言表达准确、规范、合法、合情、合理,做到言必有据,据必依法;要求公诉人提升论辩修养,在辩论中既能针锋相对又要表现出从容风度;要求公诉人注意运用通俗的语言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旁听群众,增强办案的社会效果。
来源:省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