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罗朝峰副检察长督查调研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3月21日上午,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朝峰为组长的省级有关部门督查调研组莅临怒江督查调研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在召开的督查调研专题汇报会上,怒江州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永平、怒江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强云、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祥汇报了怒江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围绕本次督查的六个方面重点内容,分析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罗朝峰副检察长在听取汇报后指出,本次督查调研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全省各地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梳理分析改革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解决问题。同时,通过督查调研发现亮点,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司改工作决策服务。
罗朝峰副检察长指出,怒江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成效明显,并就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试点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政法委要切实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适时向州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汇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情况,争取党委领导和支持,统筹协调人社、发改、财政、编办等部门支持配合改革试点工作。法检“两院”要履行好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大胆探索,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是本次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是“牛鼻子”,一定要全面落实“谁审理、谁裁判”、“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建立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准确界定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能职责,在落实司法责任制上下功夫,在提高办案质效上下功夫。
三是分门别类妥善处理各类问题。要正确看待改革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探索研究,及时梳理总结,对于需要顶层设计解决的,及时形成书面材料逐级向上反映;对于能够在基层解决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分门别类妥善处理。
四是请继续关心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司法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改革力度大,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离不开组织、人社、财政、发改、编办等部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
五是全面提升司法质效。全面提升司法质效、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办案模式转变和工作机制创新,加快推进检察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司法质效。
当天下午召开的督查调研工作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围绕怒江州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踊跃发言。
调研期间,调研组还深入福贡、贡山两县全面了解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并听取边疆基层一线法官检察官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