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李宁检察长深入临沧市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

31.10.2016  20:02

    10月26日至27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一行三人深入临沧市院、凤庆县院、临翔区院派驻博尚镇检察室调研指导工作。临沧市委常委、临沧市财政局局长唐文庆,临沧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军陪同调研。

    在凤庆县院,李宁检察长看望慰问了基层干警,与干警亲切交谈,了解工作、生活情况。实地查看了凤庆县院办案工作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劳模创新工作室,对检察文化建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在临沧市检察院,李宁检察长视察了案件管理大厅、检察艺苑长廊、荣誉室、道德讲堂,并与临沧市检察院中层领导干部、干警代表进行了座谈,对临沧市司法体制改革、入额检察官考试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在听取临沧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吉军对临沧市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后,李宁检察长说,临沧市检察机关在以吉军为班长的班子带领下,工作开展得稳中有进,在服务大局上积极作为、在坚持业务立检上持续有力、队伍建设抓得比较紧、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的工作部署,在服务临沧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作用。对临沧市委、临沧市政府长期对检察工作的关心、爱护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对下步开展临沧市检察工作,李宁检察长要求:一、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持续有力,不断强化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一要全面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把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融合起来,通过党建工作引领检察工作;二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从实际工作出发,把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抓实;三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下决心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切实在行动上、作风上树标杆。二、积极作为,依法有效地履行检察职责。一要积极奋发有为,解决等待观望担当精神不足的问题;二要适应司法改革要求,转变司法理念,改进工作机制;三要提升法律适应能力,强化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抓紧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配套制度的落实。一要做好人员分类工作;二要落实责任制,下放权力的同时加强监督;三要抓好内设机构改革;四要建立检察官个人业绩考评制度,对入额检察官实行动态管理。四、认真落实高检“十三五”规划,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一要重视人才流失问题,注重年轻人才的培养;二要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发挥用人导向;三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按照高检院、省院信息化建设要求,通盘考虑,统一标准,统一要求。
    在临翔区院派驻博尚镇检察室,李宁检察长向派驻的干警了解工作情况后强调:群众工作无小事,派驻干警一定要做好检察室工作,依托乡镇全局性工作,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发挥好检察室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