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海检察长:加大监督力度严惩刑事执行领域司法腐败

25.08.2015  11:08

      8月18日,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会议提出,要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严惩刑事执行领域的司法腐败,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田海出席会议作讲话。

  王田海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是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拓展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更加注重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既确保自身司法公正,又加大监督力度,严惩刑事执行领域的司法腐败,努力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更加注重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秩序稳定,认真吸取近年来一系列监管安全事件的深刻教训,强化共同责任意识,强化安全防范,堵塞监管安全漏洞,切实维护好监管秩序;要更加注重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犯罪,加大对未成年和老弱病残在押人员及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保证依法惩罚和教育罪犯;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交付执行监督、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新增职责,加强与各政法机关的配合支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需求。

  王田海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刑事执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得到正确实施。要突出刑罚交付执行活动监督、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三个重点,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继续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巩固专项检察成果,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出庭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前门进后门出”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创新,切实加强对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三种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的监督,注重保障人权,加强对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要加大力度查处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紧紧抓住刑罚变更执行以及日常考核、会见通讯、场所变更、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容易发生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严肃查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案件,严肃查办重大监管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结合办案加强刑事执行环节职务犯罪预防,促进相关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推进严格司法和严格执法。要改进监督工作,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确有错误的重大违法典型案件,坚决提出监督意见。特别是对服刑人员长年坚持申诉、拒绝减刑等情形,要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守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底线。

  据了解,我省检察机关2014年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暂予监外执行的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三类罪犯”重新体检的基础上,监督收监执行176人,其中,包括原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等原厅级职务犯罪罪犯6人,发现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线索9件,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