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 多项有力措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3.01.2015  13:00

美编 张维麟 制图

让社会普照公平正义的阳光。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努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同样是去年,检察机关以一项项有力的措施,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确保所立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推动了检察工作向前发展:建立健全案件预审机制,建立办案说情报告及通报制度,“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上线运行……

这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犯罪;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重拳出击、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抓铁有痕的作风,推动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 反腐败持续深入

去年6月,身为社区干部的张华、彭小三等3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因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等罪名被曲靖市检察院逮捕。

原来,张华作为社区原党总支副书记,伙同彭家台子居民小组组长彭小三,私自授意、放任评估公司现场负责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标准,对私搭乱建等违法建筑进行现场踏勘评估,并签字认可,完成补偿首付程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至案发时,已导致138户拆迁户违法私搭乱建,违规、违法建筑面积近2.8万平方米,已兑付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补偿资金1800余万元。

职务犯罪是腐败现象最集中、最严重的表现形式,它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曾在会上表示。

随着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的职能作用,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共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394件1688人,同比上升12.8%,挽回经济损失4.3亿元。查办大案1239件,同比上升15.9%,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07人,同比上升42.67%。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监督配合工作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不断强化办案工作。共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03件457人,同比分别上升11.9%和4.1%,挽回经济损失1.3亿余元,彰显了省委严惩渎职侵权犯罪的决心。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各级检察院扎实推进《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针对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预防调查911件,选择典型案件开展案例剖析889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876件,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423项,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治本功能。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加大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赢得民心。

强化内外监督 提高司法公信力

去年底,在昆明市检察院召开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座谈会”,这已经是当时省检察院领导带队深入全省16个州市走访并召开征询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第33次座谈会。

主动深入基层听取意见,是检察机关对民意的尊重。”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边听边记,明确表示将把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分别梳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近距离地感受到了贪污贿赂犯罪对社会、人民群众、家庭的危害,教育了我们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这是昭通市一名人大常委会委员旁听完某受贿案后道出的感受。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昭通市检察院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设机构主任、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旁听叶某受贿案二审庭审。

公平正义要看得见摸得着。”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权规范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职务犯罪侦查阶段的人权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预审机制,确保所立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建立了办案说情报告及通报制度,明确办案过程中必须报告的情形,规范办案行为,防止办案过程中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维护司法公正。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推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我省检察机关全面上线运行,实现执法办案的网上流转和网上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管。全面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启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生效裁判的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充分利用互联网 铺起司法为民新路子

您好,欢迎关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在这里回复,也可以发送邮件,谢谢您!”在手机上关注省人民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就会收到这样一条温馨的回复。

去年7月22日,一网友通过云检微信反映称,某某中级法院不让自己查档案,网友担心一审律师从中做了手脚。小编立即回复:“您的电话是多少?我们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您具体了解情况。

通过云检微信、微博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大事小事,每天都在发生。近年来,省检察院充分利用互联网创新检察宣传方式方法,提升云南检察宣传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的影响力,尤其是应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省检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及解决群众涉法涉诉问题等方面取得了很好效果。

互联网思维是双向思维,网络的最大优势就是通过一点对多点的辐射传播,让广大网友参与进来。”长年负责官方微博、微信的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的赵安金说,很多问题通过网络向上反映,减少了群众跑腿、投诉等环节的时间和费用,受到了普遍欢迎。如今,微博、微信已经实现省市(州)县三级检察院的全覆盖,全省检察机关共有官方微博、微信230个,被217万多网民关注。

在强力推进新媒体建设的同时,检察机关还积极应用互联网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推进检务公开。在云南政务网开设检察信访窗口,推行视频接访,成功息诉罢访一些上访积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启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7658条、重要案件信息327条、法律文书961份,并向诉讼参与人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

如今,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律师阅卷预约服务的做法受到一致好评。律师可以通过关注“隆阳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并上传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三证”,可以与该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咨询和预约,并可在当天就完成阅卷工作。这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检察工作更加透明,群众办事更加方便。

记者 尹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