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中亮点频现
1月28日10时,2018云南省“两会”系列新闻发布会迎来第七场新闻发布会,主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云南”。本场发布会由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情况。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全面依法治国地方实践的各个方面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会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曙昆介绍,5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格落实责任、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推动依法治省工作取得实效,并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公益诉讼改革试点、规范司法办案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结合现场记者提问,沈曙昆副检察长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根据全面依法治省的目标要求,我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分别制定管理考评办法,明确各自岗位职责,确保各行其道、各司其职。要求入额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官必须参与办案,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建立了入额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直接办案、办案情况网上定期通报制度,推动领导干部直接办案成为我省检察机关新常态,为其他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起到了积极带头示范作用。会同省委编办建立了“人随案流”的员额动态统筹调配机制,科学核定每一个检察院实际所需的员额数量,办案任务较重的单位员额比例达38%左右,案件量较少的单位为25%左右,大部分单位在30%-34%之间,有效保证各地办案需求。在全国率先开展内设机构改革,省检察院和州市级院主要进行机构精简和职能优化整合,组建国家安全、经济、毒品、未成年人、环境资源等专业性办案机构,推动检察业务向精细化、专业化发展。基层检察院实施大部制改革,“部”下面取消科室设立办案组,有效减少办案中的行政审批环节,内设机构由原来的2050个整合为840个,精简率高达58.9%。据统计,改革后我省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数同比上升22.61%,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上升14.77%,审查逮捕周期平均缩短11.2%;职务犯罪初查率上升38.73%,立案侦查案件人数上升27.33%;审查起诉一审案件平均缩短6.56%,一审公诉案件审结率上升4.7%。这些数据成为实施司法责任制后检察机关办案质效逐步提升的最直接表现。
沈曙昆副检察长介绍说,自云南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为13个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我省检察机关着眼于服务法治云南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办理的诉前程序、提起诉讼案件数均居全国第二,4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典型案例。我省检察机关把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作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参与保障九大高原湖泊及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环境工程建设,通过办案共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2316.48亩,保护被污染土壤217.5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47258.45亩,有关行政机关关停、整治217家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紧盯社情舆情焦点,针对国有资产流失等公共利益严重受损的问题,共办理国有资产保护领域诉前程序案件177件、提起诉讼案件13件,促成收回被套取、冒领的国家补贴资金等国有资产2876.7万元。关注民生热点,共提起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件,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比如,临沧市检察机关针对当地不法商户非法销售外国药品,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况,依法向临沧市中级法院提起4件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全国首次由检察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沈曙昆副检察长表示,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据规则体系、业绩评价体系、司法责任体系、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检务公开体系,健全办案操作规程,减少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对162类办案瑕疵及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排查整改,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由治标向治本不断迈进。检察机关还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托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四个平台”,共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6万余条,重要案件信息6千余条,法律文书4万余份。不断健全完善互联网、微信、电话、触摸屏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正式上线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主动向用户推送案件程序重大节点变动信息,实现“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转变。设置专门阅卷室,普遍建立阅卷预约制度,提供多元化案件信息查询机制,积极推进电子卷宗系统,进一步方便律师和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