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 改革成效初显

08.08.2017  17:52

  8月3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朝峰向新华社、人民网、检察日报、法制日报、云南日报等中央驻滇和省内媒体介绍了云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并发布典型事例。

  罗朝峰介绍,云南省检察机关遵循司法改革规律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通过整合司法资源配备好检察官助理充实办案力量,建立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完善检察权监督制约和检察职业保障机制,落实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现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据了解,云南省检察机关于2015年3月开始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改革效果已初步显现。目前,全省分三批共遴选入额检察官3148人,入额比例占全省检察机关政法专项编制的32.7%,全省三级检察院共计建立新型办案团队1531个,均已按检察官权力清单开展司法办案工作。出台了入额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直接办案规定,先后制定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检察官业绩评价等多项规定。各级检察院均成为省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由省级财政统一保障。结合云南案件实际,对机构职能进行了精简整合,由原来的2188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87个,办案部门人员得到进一步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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