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公诉:强化诉讼监督防范冤假错案产生

02.07.2015  11:01

6月28日至30日,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在弥勒县召开。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依法全面履行公诉职能,努力服务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近5年来全省公诉工作情况。

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对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作出部署。他要求,要明确全省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依法正确履行公诉职能,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不断加强公诉队伍自身建设,夯实公诉工作发展根基。全省三级检察院公诉部门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指控犯罪、诉讼监督、社会治理”三位一体的公诉职能新格局,依法从严打击暴恐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产生,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治理。要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下大力气加以整治和规范。要正确认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在改革中构建新型的诉侦、诉审和诉辩关系。要加强对公诉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检察改革中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省公诉工作更上新台阶。

据了解,我省检察机关近5年来共起诉254836人,无罪率、撤诉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案件质量继续保持在全国先进行列,成功办理了“10?5”湄公河惨案、昆明火车站“3?01”暴恐案件、“边民”案等重大复杂敏感案件,有力维护了边疆繁荣稳定,获得了中央、省委和高检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记者 谢炜 通讯员 王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