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检院运用“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 预防案件“跑偏”

23.01.2018  00:11


为避免检察官独立办案时出现疏漏和偏差,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启用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2017年,该院共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91件242人,批捕181件222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185件231人,审结49件61人,移送其他部门128件156人,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实现了办案质量“零差错”。

明确“四类疑难案件”,实时启动“会诊”。 该院明确规定,独立办案检察官只要认为所办案件存在“需提请检委会审议的案件、可能会撤销或不诉的案件、定性或法律适用有大分歧、敏感易引发舆情社会关注的案件”的情形之一,均可报请部门负责人启用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邀请各业务条线检察官对案件进行“综合会诊”。

明确“各条线共参与”,实现集思广益。 根据案件性质、涉及领域和适用法律的不同,启用检察官联席会议的部门可邀请不同条线部门的检察官出席会议,开创一个案件、多条线检察官“”部门协作的局面,最大程度地整合全院办案资源,使独立办案检察官对疑难案件的定性和定量问题作出准确判断,从源头上把好案件“质量关”。

明确“意见供参考”,确保独立办案。 该院检察官联席会议规定,承办检察官可以参考联席会议的意见,对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事项自行作出处理决定或提出处理意见,并承担司法责任。其他检察官在联度会议上提出的意见,无论承办检察官采纳与否,均不承担司法责任。此举既保障各条线检察官充分表达个人观点,又保证承办检察官的独立办案性,一定程度上预防了案件“跑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