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普劼,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副处长。从检21年,她从事过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控申等工作,常年奋战在办案一线。
她是一名勇挑重担、常年奋战在办案一线的“女汉子”。在侦监岗位上,主办了王某某等10人涉嫌贩毒800余克、陆某某等7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大要案,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办理各类批捕案件122件147人,所办案件无一错捕、漏捕。虽然办理案件多,但她对每一起案件、每一项事实、每一个证据都细审查、严把关,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不枉不纵,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她是一名以民为亲、扶贫助弱的群众心结解铃人。无论面对怎样的群众、面对何种矛盾纠纷,普劼总是以民为亲,认真倾听、真诚解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诚恳的态度、苦口婆心的讲解、不厌其烦的疏导,打消群众的疑虑,取得信任、化解矛盾。2015年以来,带领红河州两级院控申部门救助刑事被害人及家属136人、发放救助金123余万元,2016年控申工作业务考评跃居云南省第三,红河州检察院和3个基层检察院被云南省检察院推荐表彰“全国文明接待室”。
她是心地善良、资助贫困学子的暖心姐。这些年来,普劼一共资助了5名贫困少数民族学生,帮助他们完成了学业。她常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做了力所能及的一点小事,奉献一份爱心,为刻苦求学的孩子交上学费、解除燃眉之急,我也从中感受到了快乐。”
多年来,她先后获得“全省先进检察人员”“全省检察机关控申先进个人”“全州检察机关十佳侦查能手”“个人三等功”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