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之星”展播——福贡县检察院邬中明
邬中明,男,1997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山东省莒南县相沟乡农技站、福贡县检察院工作,现任福贡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连续四年被福贡县委组织部评为优秀公务员,连续两年被福贡县检察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从普通科员到党员干部、副检察长,他一步一个脚印走上领导岗位。在他的带领下,2016年福贡县院反贪局取得了业务考核在全州检察机关排名第一的好成绩。以忠诚释党性,以执着释热爱,用青春践誓言,邬中明用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了“崇法、厚德、弘毅、笃行”的怒江检察精神,书写了“人民检察官”的无悔追求。
告别家乡为梦想重新启程
邬中明原本在山东老家有着一份舒适的工作,过着安逸的生活,但内心深处的检察梦使他从未停下逐梦的脚步。因为热爱,他在工作八年后,离乡背井,告别年迈的双亲,放弃了舒适安逸的生活,来到怒江大峡谷中美丽的边陲小城福贡。在福贡工作的十一年里,他克服重重困难,一个人在被他视为第二故乡的福贡,无私、无畏、无悔地为自己忠爱的检察事业奋斗着、默默奉献着。
不畏艰难义无反顾前行
福贡县是怒江大峡谷一个集边疆、民族、宗教、贫穷和高山峡谷五位一体的小县。2006年,刚过而立之年的邬中明来到福贡,他深深体会到生活习惯不同、语言不通、业务不熟,不要说工作,就是生活都很困难。
为尽快融入边疆民族地区,邬中明主动申请到新农村担任一年指导员。他与当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向当地老百姓学习民族语言和各种民风民俗,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种法律法规。就这样,邬中明不仅适应了不一样的生活习惯,还学会了当地方言,为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邬中明深知干好检察工作须具备过硬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在进入检察院工作当年,他便刻苦学习,一举通过司法考试,为从事检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公平正义的使者
邬中明进入福贡县检察院的第一个岗位是公诉部门。邬中明深知:公正廉洁执法是提升执法公正的关键,只有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认真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正道直行,廉洁自律,才能确保执法的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他慎重对待每件案件,不因案小而掉以轻心,不因案件疑难复杂而畏难。对办理的每一件案子负责,要把它办成能经受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是邬中明的工作态度。在他从事公诉业务的两年中,办理了100多起公诉案件,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一方安宁。
惩贪肃腐的利剑
由于成绩突出,2010年初,邬中明又被调到更具挑战性的反贪工作岗位上,面对新岗位和新挑战,他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旺盛的精力战斗在第一线上,时刻留心现实生活中的蛛丝马迹,从不经意的只言片语中挖出大案要案。邬中明不但善于破案,更为发案单位着想,每办一案,都与发案单位一起追根溯源,查找漏洞。对一些行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积极帮助制定预防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作为福贡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邬中明,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他克服重重困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几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27件29人,其中正科级6人,副科级2人,副处级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在12.26专案以及扶贫领域系列案件中,凭着他敏锐的察觉和对事实真相的不懈追求,他身先士卒、冲锋在前,辗转多个州市调查取证,行程1万多公里。三个多月时间里,他询问证人40余人,提审30余次,获取证据300余份,并深挖系列窝案串案11件,突破行贿人15名,最终查明了福贡县扶贫办主任杨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工程老板现金及财物共计1588万元的事实,此案的成功查办,严厉打击了行受贿犯罪,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福贡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全力以赴致力脱平攻坚
2017年下旬,州委州政府选派脱贫攻坚和基层党建实战队的通知一到,邬中明立即主动报名参加,并于11月驻村就任。今年3月,他又担任起扶贫联系点左洛底村第一书记,驻村期间,他事事提前谋划,亲力亲为,既当将军,又当士兵。进村入户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脱贫攻坚惠农政策、动员扶贫联系点群众易地扶贫搬迁,挑灯夜战录表格更是家常便饭。驻村后与家人的距离更远了,见面次数更少了,但是他无怨无悔,满心想到的是村民的疾苦、挂念的是村民的愿望,正是他的这种为民情怀使他义无反顾奋战在深度脱贫攻坚主战场第一线。
工作的忙碌,让他不能尽好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有人问他是否值得,邬中明说:“既然选择了边疆、选择了检察官这项工作,就得有付出,每当看到案子最终获判,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再苦再累也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