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促进改过自新
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促进改过自新
去年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4892人、不起诉5269人
正义网北京5月27日电(记者 徐日丹)最高人民检察院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4年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有关工作情况。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依法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892人,不捕率为26.66%;依法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269人,不诉率为7.34%。
据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去年以来,检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不断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依法办理了浙江温州摔婴案、广西“9·26”小学生被砍杀案等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5548人,比2013年增加1210人;请专业人员为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4471人4681次,并探索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父母的亲职教育辅导,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正常生活。
肖玮表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依法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条件,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努力为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创造条件。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2838件56276人,其中,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4892人,不捕率为26.66%,比全国整体不捕率高7.26个百分点。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169件77405人,其中,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269人,不诉率为7.34%,比全国刑事案件总不诉率高2.2个百分点。全国共有1463个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占检察机关总数的40.96%,共决定附条件不起诉3948人,比2013年上升了17.08个百分点。
肖玮说,检察机关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一步落实各项特殊检察制度。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为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人数占受案人数的比例,比2013年上升10.78个百分点;合适成年人到场案件的人数占受案人数的比例,比2013年上升5.84个百分点;开展社会调查人数占受案人数的比例,比2013年上升10.5个百分点;开展犯罪记录封存占所判决人数的比例,比2013年上升了24.33个百分点。通过落实这些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最高检公诉厅副厅长张相军在发布会上表示,去年以来全国未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仍面临不少问题和困难。如一些犯罪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和依法惩处,导致对犯罪分子威慑不足,发案数量居高不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执行不严,社会调查走过场;执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规定有偏差,过分强调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忽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等。
张相军表示,解决上述问题,不仅需要检察机关自身严格落实法律规定,也需要强化诉讼监督,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配合,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紧密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