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 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宣教部,全国铁路、民航、金融工会宣教(生产、组宣)部,各职工文体协会、职工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在职工群众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引导广大职工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让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成为铿锵的时代强音,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蔚然成风,组织动员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把广大职工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汇聚成强大动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中国工人出版社将举办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管理者,诗词作者、爱好者等。
二、参赛范围及方式
全国征稿,以省市工会或大企业工会为单位参赛;职工个人也可自由参赛。
三、投稿内容
1、契合“中国梦·劳动美”主题,讴歌广大职工为谱写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篇章而奋力拼搏的精神;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劳动精神,推动全社会崇尚劳动,热爱劳动;
2、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引导广大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聚焦改革,赞美在国家改革发展进程中取得的伟大成就、涌现出的劳动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4、体现工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反映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四、投稿要求
1、现代诗歌,散文诗,旧体诗、词、赋等,不拘一格;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限3首(篇)以内;
3、严禁抄袭,若发现抄袭,即取消参赛资格;
4、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
5、个人投稿须填个人参赛报名表(附表1)。单位组织投稿,由单位填写单位参赛报名表(附表2)。投稿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简介和详细联系方式,如: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电子信箱等。
6、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7、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接受本次大赛的条款规定。
五、投稿方式(第1、2种任选一种即可,建议第1种)
1、电邮投稿。通过组委会邮箱进行投稿,邮件标题须标明“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征稿”等字样。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箱设有自动回复,投稿者收到自动回复即为投稿成功)
2、通联投稿。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45号中国工人出版社609室,中国职工诗词协会办公室收,邮编:100120。信封外须标注“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征稿”字样。
作品提交时间为《通知》下发起至2016年3月底。本届大赛分为现代诗歌组和旧体诗词组,每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2016年4月,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著名诗人、评论家、作家等组成评审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参展的全部作品进行评选。
大赛结束后,获奖及入围作品将集结为《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获奖作品集》(暂定名),由中国工人出版社出版,面向全国发行。
六、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职工诗词协会
葛忠雨 联系电话:010-62005030转402
左 鹏 联系电话: 010-62005030转405
吴 迪 联系电话: 010-62005030转406
刘冠华 联系电话:010-62005030转407
杨博惠 联系电话:010-62005030转408
周子欣 联系电话:010-62005030转413
附件:( 下载 )
1: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参赛报名表(个人)
2:第三届“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诗词创作大赛参赛报名表(单位)
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中国工人出版社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