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梁河县四名中学原校长因受贿被查

19.10.2015  18:54

  中新网芒市9月19日电 (崔汶)19日,云南省纪委监察网发布了德宏州梁河县四名中学原校长因受贿被查的消息。据云南省纪委通报显示,四人皆曾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食堂、校园超市承包中谋取利益,构成严重违纪。

  通报显示,经查,2011年11月,尹安伟在担任梁河县河西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食堂、校园超市承包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万元,构成严重违纪。2015年9月22日,经梁河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尹安伟开除公职处分;梁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尹安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没收其违法所得6万元。

  经查,2012年7月,孙加佐在担任梁河县小厂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食堂、校园超市承包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万元,构成严重违纪。2015年9月22日,经梁河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孙加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梁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孙加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没收其违法所得4万元。

  经查,2011年10月,邵维忠在担任梁河县平山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食堂承包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万元,构成严重违纪。2015年9月22日,经梁河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邵维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梁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邵维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没收其违法所得6万元。

  经查,2010年至2013年,赵兴源在担任梁河县曩宋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食堂承包和教学设备采购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4.3万元,构成严重违纪。2015年9月22日,经梁河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赵兴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梁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兴源有期徒刑五年,没收其违法所得14.3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