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到普洱玉溪开展执法检查
(办公室 陶冶)根据省档案局2015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10月26日至30日,省档案局刘海岩副局长一行会同省人大、省法制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到普洱市、玉溪市对《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的执行情况,档案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执行情况,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设施设备满足工作情况、档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检查组先后对墨江县市档案局,墨江县联珠镇政府、紫金社区、县财政局档案室,思茅区档案局,区森林公安局档案室,普洱市档案局,玉溪市红塔区红河街道、澧江街道玉河社区档案室,红塔区档案局,红塔区大营街道、大营街道师旗社区、玉溪市中院档案室,玉溪市档案局的档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每到一地,刘海岩副局长一行都进库房、查案卷、听汇报、问情况。与档案馆、室及群众自治组织的基层档案工作者进行座谈,多角度、多方位地了解了两市档案工作的情况。
检查反馈意见会上,刘海岩副局长对两市的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两市档案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切实将档案工作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确保档案工作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统筹谋划,协调发展。二要高度重视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抓住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切实把档案馆建设抓好抓实。三要进一步加大支持投入力度,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档案事业经费不足和档案馆室设施设备落后的问题。四要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争取人员编制,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档案干部队伍服务水平。五要进一步提升档案开发利用水平,通过组织展览、讲座,编研档案文化产品,深入挖掘馆藏,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普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绍武,玉溪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洪云分别出席意见反馈会,墨江县政府副县长张敏、思茅区政府副区长尹利伟、红塔区政协副主席朱学强,两市档案局主要领导陪同了检查。
意见反馈会现场
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