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血贩子”,关键在破“血荒”
春节以来,我国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河南等多个地区的医院出现血荒,全国70多个大中城市,50多个供血不足,一些医院甚至因为缺血停掉了80%的手术,还有的患者一个月内手术被推迟了6次,就在各地缺血的背景下,一些“血贩子”却瞄准了法律法规的漏洞,以互助献血的方式,把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血液当成商品出售。(4月26日齐鲁网)
没有谁愿意主动通过“血贩子”去买血,但当这种方式成为亲属获得及时救治的唯一希望时,贩血便因需求旺盛而有了顽强的生命力。
“互助献血”并不是违法的,《献血法》第15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一般情况下,患者亲友可在血站献血(任何血型),并凭献血证为患者换取等量指定血型用血。作为无偿献血的补充,互助献血是在“血荒”来临时的一种应急性手段,好处不言而喻。现实中遇到的问题,是如何严格分辨献血者与用血者的关系?如果用血者在外地就医或用血量巨大,亲友献血量远远满足不了需求怎么办?前者因医疗机构责任心和审核能力的缺失而形同虚设,后者则只剩下“耐心等待”这个冰冷的回答。
当强烈的需求遇上温柔的监管,“血贩子”必然会应运而生,互助献血制度的弊端便显现出来。当作为主要来源的无偿献血无法满足需求时,此时的“等量换血”就会成为近乎强制化的需求——不去找“血贩子”,就只能看着亲人忍着病痛无限期等待下去。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病人家属并不会痛恨“血贩子”,更不愿去举报和作证,因为若没有这些人的存在,病人可能至今还在等待手术,而真正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会出现“血荒”?
没有“血荒”,建立在暴利基础上的“血贩子”便没有了市场。所以在严厉打击这一不法群体的基础上,更应该着力解决供求关系失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只有当一个国家的人口献血率达到1%到3%的水平,才能基本满足临床用血的需求。然而,我国的献血率在全球长期处于较低水平,还达不到世界卫生组织1%的推荐标准,而在我国台湾地区,这一比例已达8%。
是什么原因导致公众献血不积极?科学素养、文明水平、互助意识诚然是重要原因,但制度层面的鼓励不足也不容回避。例如,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需要免费用血时,体验并不良好;献血程序及相关费用不够透明和缺乏监督,也影响了献血者的积极性。凡此种种,皆有改进空间,也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由政府出资承担血液检测、运输及采供血机构的运转费用;献血者可以优先使用紧缺血液;为献血突出者提供奖金或各种社会福利;献血车上甚至还有美甲、按摩等服务。
总而言之,献血制度不能仅是强调无偿,而忽视了献血积极性不足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这里的“无偿”,只是没有直接的利益关联,但绝不意味着“白白贡献”。因此,既要让献血者明白这是“自己救自己”的机制,相当于储蓄式的血液银行,也要让献血者可以直观地感受到自身善举的重大意义。
献血从来都是有“回报”的,只是不以当下的金钱来衡量罢了。当前需要做的,就是如何让更多的人看到这种“回报”,并产生深切的认同与信任。当“血荒”不复存在时,“血贩子”自然也就会退出历史舞台。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