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经济所致消费或被低估GDP核算有望改革

06.07.2016  02:27

统计求变新经济

7月2日,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在第十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发表《新经济:政府统计面临的挑战》的演讲引发业内关注。许宪春指出,数字化经济催生了新商业模式,产生了大量非货币交易,对GDP核算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目前,国际社会对于新经济的基本概念、内涵特征以及口径范围还未形成共识,国家统计局建立的“三新”经济专项统计制度、“三新”经济增加值测算方法和新经济统计体系还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完善新经济测算方法、新经济统计指标体系。

导读

考虑到分享经济,按照收入法核算的GDP总量和增速,要比生产法核算的GDP数值要大。国家统计局目前已经开始在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标准,研究制定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预备比较全面地反映新经济活动。

分享经济导致GDP低估是全球性的问题,关键是要有统计标准。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指出,互联网分享经济等新经济,使得GDP(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原则和核算方法也受到挑战,数字化经济催生了新商业模式,产生了大量非货币交易,对GDP核算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居民关于互联网服务的最终消费被忽略或者被严重低估。互联网提供了大量免费服务现在是被忽略掉的。”许宪春在7月2日的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说。

如果改变传统的统计方式,可能实际消费和服务业发展比现行的数字要高,这也使得已有的GDP数字存在调整的可能。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GDP主要是生产法核算为主。而生产法需要通过企业法人和个体户的生产来进行统计,但是现在互联网分享经济发展的结果是,人人都可以成为生产者,比如提供闲置的出租车、图书、住房等,均创造了服务,但是这些难以被统计到GDP之中。

国家统计局目前已经开始在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标准,研究制定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预备比较全面地反映新经济活动。

北大中国经济核算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网络分享经济发生了交易支付,个人收入发生变化,因此通过GDP核算的收入法(核算政府、企业和个人收入增长)可以算出GDP,这与目前按照生产法(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核算汇总)算出的GDP有些差异,未来可以公布GDP数字时,也要参考一下收入法数字。

分享经济被忽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随着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实际消费和服务业正在迅猛发展。这使得实际的消费和服务业数字,要大大高于目前国家统计局一些传统口径的数据统计数字。

以消费为例,根据2015年统计局公报,2015年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9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2015年全年网上零售额38773亿元,比上年增长33.3%,其中网上商品零售额32424亿元,增长31.6%。

而比如中国人民银行的数字显示,2015年中国银行卡跨行消费金额达到42.91万亿元,同比增长了49.83%,占全部银行卡消费的78.02%。这就是说全部银行卡消费约55万亿元。这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几乎多一倍。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指出,统计局反映的社会消费品零售只是全社会消费的一部分,很多居民服务,比如互联网约车、餐饮外卖、美容美发、生活类的电子商务等,都没包括在里面。

例如2015年仅农产品大宗商品交易额就达到20万亿,而有机构公布的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仅为20.8万亿元,这个数字显然是低估的。另外大量的网上下单、网下交易,或者网上预约、网下下单的情况,也未纳入到传统统计。“实际涉网的消费增长很快,这反映出经济活跃度很高。”洪涛说。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指出,关键是统计改革要与时俱进,在将更多的互联网消费活动纳入到统计后,以后不要随意改动标准,确保数据可以比较。因为分享经济都具有平台,通过抽样调查可以得到相应的消费数字。

而随着互联网分享经济等新经济快速发展,传统的商品消费属性或者投资属性模糊。

但消费改变的不只是统计低估,而是很多商品的统计属性都发生了变化。例如在传统的GDP核算中,购买房地产是作为投资使用的,房价也不计算进入居民消费价格(CPI)。而汽车是消费品,其价格变化被计算进入CPI。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指出,现行GDP核算居民购买的轿车属于消费品。但是如果居民将轿车分享出去获得租金收入,这些轿车实际上发挥了固定资产的作用,从而属于投资品,这对就GDP核算将这些轿车作为消费品处理还是作为投资品处理带来挑战。

现行GDP核算中,居民购买的日用品,包括新的、二手的,在购买时计入消费价格指数,在销售的时候以负值计入消费价格指数。“这种处理方法也是一种约定俗成,但没有反映出分享经济利用一部分闲置的用品对另一部分居民提供,其实增加了居民的消费水平,没有反映出分享经济的作用。”许宪春说。

GDP核算面临挑战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强调,目前分享经济也对传统GDP核算造成了重大的挑战。

以分享经济为例,传统的生产统计以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主要调查对象,但分享经济、分享住房、分享汽车、分享车位、分享图书,参与者大多是居民个人,因此传统的统计调查方法很难完整采集到相应的生产数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国家统计局每个季度公布的GDP数字是用生产法,即农业、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增加值汇总得出的。其数据依据是规模以上企业直报数据,规模以下企业采取调查估算数据。

但是随着分享经济的发展,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进行生产和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培训、美容美发、娱乐、咨询等行业。这部分人未直接进入生产法统计的GDP核算中,但是的确发生了资金交易支付,产生了居民收入,创造了GDP,因此在统计局的GDP收入法核算中(核算政府收入、居民收入、企业收入)会体现出来。

简单来看,考虑到分享经济,按照收入法核算的GDP总量和增速,要比生产法核算的GDP数值要大。而目前国家统计局每个季度,暂时只能提供生产法核算的GDP,无法提供收入法核算的GDP。为此,北大中国经济核算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建议,未来每季度需要尽量考虑公布收入法核算的GDP,再与生产法核算的GDP进行综合比较,这样公布的数字应该相对比单纯单季公布的生产法GDP要准确些。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曾五一指出,将那些在网上提供服务的人也视为GDP生产者,这就可以使得GDP遗漏的部分补上了。不好解决的是未付费的服务能否算入GDP,网上平台是通过广告增加收益的,这部分算进了GDP,但是居民个人享受到的免费服务,该不该算GDP,这需要全球有统一标准。

据了解,国家统计局目前已经建立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报表制度,这些调查制度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产品、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购用户、城市商业综合体等。另外产业园区、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新等新建专业调查制度也被纳入到了调查范文。国家统计局将运用访问调查、联网直报、电子问卷等调查方法,对数据生产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和评估,确保“三新”统计数据的质量。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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