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鼓励对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等三类人实行零门槛落户

15.03.2018  03:51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发改委今日发布《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要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
  《通知》共提出了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等五项重点任务。
  《通知》明确,要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
  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其中,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有条件城市要进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
  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2018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
  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