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在云南开展水法执法检查时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水法贯彻实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李建国近日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法执法检查组在我省开展执法检查。
6月20日至22日,检查组先后到昆明市、曲靖市进行实地检查,深入县、镇、村考察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爱心水窖”建设、高效节水灌溉支撑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情况等,听取地方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云南省贯彻实施水法的情况汇报,对云南认真贯彻水法给予肯定。
李建国指出,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和经常性工作。开展水法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出法律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推动和督促执法主体加强和改进工作。李建国说,要把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水利改革发展实践,进一步推进水法贯彻实施,切实提高依法治水管水的水平。
昨日,李建国还前往云南省总工会与干部职工进行座谈,实地考察了昆明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昆明市总工会“三网络一平台”建设情况。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省委副书记、省长陈豪,省委副书记钟勉分别陪同检查,并作相关工作汇报。李纪恒表示,云南省将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落实,牢固树立依法治水、依法用水的观念,全面贯彻实施水法,提高水利工作法治化水平。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建国、副主任委员郭庚茂,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郎胜,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蒋省三,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参加执法检查。
李邑飞、张百如、王树芬、赵立雄、白保兴、何金平等参加上述活动。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