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新作风 开拓新局面

12.01.2015  12:51

      本报评论员

      作风正则事业兴。树立良好的作风不仅是抵御消极腐败现象的重要保障,也是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开拓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不竭动力。在新的历史时期,各级党委要继续保持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创新党领导经济工作的理念、方式和方法,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新要求贯彻落实到经济工作的全过程,把科学精神、民主精神、法治精神体现到党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领导的各个方面,为富民强滇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发展环境。

      新作风适应新常态。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面前,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传家宝”更要很好地传承和发扬。各级党委要履行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责,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历练并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准确把握经济走势,提高把握经济工作的能力,让决策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树立新作风首先看干部,要不断培养选拔一大批作风好、懂经济、敢担当的干部充实到各个领域,不断提高科学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新常态的水平。新作风更体现在通过专题教育活动正风肃纪、扶正祛邪、集思广益、激发活力方面,增强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使命意识、进取意识,铲除庸、懒、散、混和不敢负责担当、“为官不为”的生存土壤,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工作成果,将科学的、符合人民实际愿望的发展蓝图绘就到底。

      新作风带来新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深化改革发展离不开法治信仰的确立,让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更加深入人心。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把制度笼子扎紧扎密,不让改革开放成果流失。切实形成带头依法办事和自觉应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新作风,切实做到规范权力运行,根除脱离法治轨道并影响经济良好运行的虚报浮夸风、独断专行风、以权谋私风。特别要深刻吸取我省系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教训,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容易导致腐败的工程和项目,用法治精神妥善解决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污染治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

      经济建设和作风建设相辅相成,只要我们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明确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顺势作为,就一定能够以新作风推动开拓新局面,促进改革发展大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