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查获一起携带止咳水入境案 止咳水含违禁药品成分

24.03.2016  17:19

    据昆明海关消息,该海关近期查获一起违规携带止咳水入境的案件,查获含违禁药品成分的止咳水36支,共计2160毫升。

    据通报,3月6日,昆明海关所属机场海关在监管验放从曼谷至昆明的入境航班时,发现一名中国籍旅客行李图像异常,开箱查验后,查获“虎标星”牌止咳水36支。经快速毒检测试,发现该止咳水呈明显的吗啡阳性反应。机场海关依法暂扣了该批止咳水,目前海关缉私部门已立案处理。

    昆明海关介绍,止咳水(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和糖浆剂)可刺激中枢神经,达到镇痛、止咳作用,如大剂量使用,会产生致幻作用,极易造成滥用成瘾,对人体造成危害。为遏制止咳水滥用,国家相关部门去年已明确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不具备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再购进、销售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严防流入非法渠道。

    昆明海关同时提醒,如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而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的常用量。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