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729个 处理2579人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729个,处理257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42人。”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纪委获悉,2014年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实际成效促进全省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
其中,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省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就有8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98起,处理3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5人。
领导接受纪委委员质询监督
云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叶陈永明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担当,发挥好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专题述廉,把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列为报告内容,接受纪委委员质询监督。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约谈、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责任,推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重要节日严禁公款送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围绕节点发力,紧盯重要节日,从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到中秋、国庆,持续不断重申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狠抓节日不正之风,巩固严禁用公款送贺卡、月饼、年货、“红包”等整治成果,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在每一个关键节点专门发出通知,划出纪律红线;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纠问题;通报一批典型,及时提醒警示,就是要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从根本上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想,使良好风气从“一日新”到“日日新”,从“一事新”到“事事新”。
婚丧喜庆查处借机敛财行为
在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婚丧喜庆敛财问题,制定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明确领导干部不得借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请客敛财,实行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备案制度,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省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8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紧盯公车问题,推行公务用车标识管理,亮明公车身份,接受社会监督;清理违规使用军警号牌;严肃处理公车违规问题等。全省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98起,处理35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5人。紧盯“四风”问题,在两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文山会海、公款送礼、奢侈浪费等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全省处理违反八项规定2579人
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回应、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729个,处理257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42人。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在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开设专栏,每月通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总数据;省纪委监察厅点名道姓通报了14次批6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少数干部还抱有侥幸心理
陈永明表示,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压力传导不足,存在上紧下松、逐级递减现象;有些违规问题由公开转向隐蔽,公款吃请由明转暗;少数领导干部对落实规定还抱有侥幸心理,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长期艰巨的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将毫不动摇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我们将紧盯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从严执纪,强化通报曝光,加大问责力度,坚守已有成果不退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云南网记者 赵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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