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2016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07起
本报讯(通讯员 施萃珠 李红霞) 近年来,州纪检监察机关以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深里抓、实里做,强力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工作情况汇报会、信访举报督办会等方式,对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进行周密部署,采取集中约谈、谈心谈话、督导调研等方式,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把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在监督党委、纪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作风不实,以及主责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上持续发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问题整治。
同时,畅通网站、微信平台等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机制、移送机制和快查快处机制,对扶贫领域信访件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全面起底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集中规范处置,对重点线索进行州县两级督办,对典型问题直接督办,实时掌握信访件办理情况,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2016年以来,全州累计办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7件。
通过责任制检查考核、专项纪律检查、一线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扶贫领域工作作风、工作纪律情况监督检查,2016年来先后约谈91人次,提醒谈话1662人次。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脱贫攻坚纳入巡察重点内容,精准对焦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先后对5个党组织和21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督促整改问题69个。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2016年来,全州各级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0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诫勉谈话26人,对23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