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某票务公司话务员盗用顾客积分兑换商品 犯盗窃罪获刑

23.10.2015  14:02

    作为昆明某航空票务代理公司的话务员,张某和陈某在帮顾客订购机票时,盗用顾客的身份信息登陆航空公司网上商城,并用顾客的会员积分偷偷兑换了价值1.2万余元的商品。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张某、陈某犯盗窃罪,分别判处缓刑1年。

    20岁的张某来自湖南,毕业后到昆明一家航空票务代理公司当话务员。在工作中,张某发现顾客打电话订机票时会留下身份信息,订票系统里还会显示该顾客是否是航空公司会员,如果是会员的话,还会显示会员卡号。

    掌握了这一情况,张某又从东方万里行网上看到可用会员积分兑换商品。于是张某抱着侥幸心理,从2013年1月开始,偷偷冒用顾客会员卡登录东方万里行网上商城,并盗用积分兑换商品。几个月下来,张某陆续兑换了电磁炉、登山包、床单、剃须刀、皮带等商品。

    张某还将此捷径告诉了同事兼老乡陈某,后来二人一起通过此方法盗取客户积分兑换商品。

    去年7月,因多名会员投诉积分被盗,云南一家航空公司向长水机场派出所报案。经调查,从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该公司10余名会员的积分被盗,涉案价值过万元。经侦查,警方将张某、陈某抓获。

    经查明,张某、陈某在东航东方万里行网上商城,通过盗取其他会员积分兑换商品31件,总价值12303元。

    官渡区检察院以张某、陈某犯盗窃罪向官渡区法院提起了公诉,今年1月官渡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官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