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迷"携枪打飞的过昆明机场安检现原形 被判2年缓刑
“枪迷”将火药手枪藏在随身携带的行李箱中,想搭飞机带回老家,没想到还没坐上飞机,就在长水机场过安检时被查获,警方顺藤摸瓜在男子家中再查获手枪、弹盘、气枪铅弹等手枪配件。
认为藏在家里“不安全”
想分批运回老家
去年7月12日17时许,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安检口,一名男子在通过安检通道时,行李箱内的物品让在场安检人员大吃一惊,通过安检系统时,在X光图像显示可以看到一把手枪形状的物体。
安检人员迅速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民警现场在男子随身携带的行李箱里查获疑似制式手枪一支,疑似手枪弹匣两个,疑似小口径枪弹14枚。
男子交代,他姓李,四川人,是做工程项目的。李某交代,他平时就是枪械“发烧友”,不仅喜欢看枪还喜欢玩枪,在云南州市做工程时通过他人介绍,他购买几支枪械,平时很少拿出来,几乎都是藏在昆明的家中。
这次李某准备携带枪支搭飞机到四川,是因为觉得它们藏在昆明家里“不安全”,准备乘坐飞机时分批运回四川老家。
根据李某的交代,警方于7月13日在盘龙区天骄北麓小区李某的家中,再查获大量手枪配件,有疑似手枪一支,弹盘两个,气瓶21瓶,气枪铅弹966枚,遂全部扣押。
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被判2年缓刑
经鉴定,在机场安检口,李某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内所查获的疑似手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而在李某家中所查获的疑似手枪,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所搜查到的弹盘、气瓶等均为气枪式手枪的专业配件。
因此,官渡区检察院以李某非法持有枪支罪向官渡区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8月17日,官渡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已经触犯刑法,但李某是初犯、偶犯,犯罪后又有一定悔罪表现。
据此,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所扣押的全部枪支弹药没收。(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 实习生甘凌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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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朋友“代购”,男子用快递邮寄822发气枪铅弹,途经长水机场时被查获。
去年1月16日,腾冲一家快递接到一份由腾冲县寄往安徽省太和县的包裹,18日,包裹在途经昆明长水机场安检时,安检人员发现包裹异样,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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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邮寄包裹上所显示的寄件人地址,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家住在腾冲县腾越镇的李某。11月30日,官渡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非法邮寄弹药罪向官渡区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官渡区法院认为,李某非法邮寄气枪铅弹超过500发,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邮寄弹药罪。但鉴于其系初犯,并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
官渡区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非法邮寄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 实习生甘凌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