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酒类市场监管,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市局相关要求,石林局三举措积极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一查经营者主体资格。 检查酒类经营者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及《备案登记表》,严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出租、转让证照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自律。
二查酒类商标是否侵权。 重点打击仿冒他人酒类注册商标,仿冒知名企业名称、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产地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与近似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
三查进货台账等各项制度是否落实。 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做好进货台账,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规范进货渠道,无合格证明和标签标识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酒类商品一律不准购进;
四是做好宣传工作。 勤勉告诫,提醒经营者守法经营,诚实经营,守好法律和道德底线,做诚实守信的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