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转入成果汇总阶段
5月24日、27日,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分别在大理、玉溪举办了云南省2016年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培训班。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森防(林检)机构及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防站、曲靖市沾益县九龙山苗圃森防站(林检局)长和具体负责普查汇总森防人员计241人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会后,云南省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将全面转入最后成果汇总阶段。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是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最后攻坚阶段也是重要的汇集成果阶段,任务重、要求高、数据要坚实,技术性很强。为更好地完成云南省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最后成果汇总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局《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工作方案》要求,经省林业厅同意,按照《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工作方案》,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举办此次培训。
培训从主要任务、数据汇总、普查成果、成果上报、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从"森林资源概况、普查范围与对象、普查技术方法、普查结果及重要发现、综合评估外来有害生物状况、普查汇总技术报告撰写规范及格式、综合阐述普查结果,存在问题分析及建议"等方面对《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汇总填报及撰写规范》进行了详细讲解。
两地培训班结束时,云南省林检局副局长泽桑梓从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的角度,明确要求所有工作都要围绕本次汇总,竭尽全力确保通过验收。要求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逐项自查、核查,州市级要提前做好检查验收,等待省和国家检查验收;标本、影像资料等硬项成果要件,要按要求标准规范执行好完成好;各级普查机构要强化时间节点,县级普查机构必须于7月30日前上报所有普查成果到州市级普查机构,州市级普查机构汇总县级普查成果必须于8月30日前上报到省林业厅普查小组办公室。省林业厅普查小组办公室将依次对各州市级普查机构进行检查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全面复查、验收,直至符合规定要求;同时,对继续加强云南林检信息宣传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和强调。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云南省林检局 | 作者:甘立荣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