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林业局有序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7.08.2016  00:34

昌宁县林业局根据市、县车改办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抓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昌宁县林业局现有车辆13辆,根据县车改办相关要求,取消9辆,申请保留4辆。为切实抓好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昌宁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留用车辆日常管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特殊平台车辆租用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通过改革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符合市、县改革精神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实现交通费用节约、公务出行便捷、车辆管理规范、监管问责有效。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昌宁县林业局 | 作者:高雪燕 杨冬军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