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林地管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林地管理政策性文件的通知
云林林政〔2015〕54号
各州市林业局,滇中产业新区林业局,相关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
为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进一步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行为,明确内容和职责,强化临时占用林地的管理,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制定了《使用林地申请表》和《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式样,下发了《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现一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保护好优质林地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限制使用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结合我省实际,"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是指蓄积量超过同类立地条件林分的平均水平50%以上的林地。
二、规范使用林地现状图管理
建设单位在提交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时,应同时提供项目拟使用林地现状图(一式二份)。有审核审批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同意使用林地的,应在使用林地现状图上加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并随审核审批文件逐级返还下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用地单位,以备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执行情况检查。
三、强化林地可行性报告与查验表质量监督
建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不良信誉记录制度。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的林勘单位必须严把林地现状调查关、报告编制关,并对其作出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省林业厅将建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不良信誉记录制度,定期公布因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存在弄虚作假、质量低下等问题的设计单位。对出具虚假报告或查验表,导致审核审批部门作出错误许可,给林权者、公共利益和公私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报告编制或查验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责任。
四、规范临时占用林地管理
各地要切实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临时占用林地的范围和条件,对用地期满后不具备恢复被使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的探矿、露天开矿、挖砂、采石、取土等建设项目,不得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应当按规定申请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申请临时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或者与林地权利人签订的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协议,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的监管力度,建立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验收制度,严格落实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任,对临时占用期满后拒不归还、未依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或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各地审批的临时占用和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项目,必须按规定及时录入全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系统,并同时将批准文件抄送省林业厅。
附件:1.《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式样
2.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
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
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
验表》的通知
云南省林业厅(印章)
2015年9月29日
附件1: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XXX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XXX单位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XXX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XXX
四、项目建设地点:XXX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XXX;面积为XX公顷(或亩)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X立方米,主要树种为XX。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XX县(市、区)人民政府于X年X月X日核发的第XX号林权证(或者XX县人民政府出具的林权证明)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XXX所有、 XXX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XXX单位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或者由XX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XX标准组织兑现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XX县(市、区)林业局XXX科(股)反映。电话:XXX。
XX县(市、区)林业局(印章)
XX年X月X日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罗彦平 | 作者:罗彦平 | 栏目编辑:罗彦平 | 栏目审核: 罗彦平 罗彦平 罗彦平 罗彦平 罗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