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11月2日,省林业厅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文件精神,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面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和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专题学习。
会议指出,《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省林业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把深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中心组学习和专题教育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座谈讨论与心得交流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深悟透、融汇贯通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科学内涵,准确把握规定要求,不断增强学习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云南林业信息网、简报信息、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橱窗等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切实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模范遵规守纪,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始终坚守理想信念"高线",严守纪律规定"底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到外化于行、内化于心,树立清正廉洁和遵规守纪良好形象。
会议强调,省林业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学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全面责任,紧密结合我省林业工作实际,抓好两个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烙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厅机关和厅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履职方式"五个转变"、紧盯"三类重点人"和"三个时间节点"、"越往后执纪越严"等执纪标准新理念,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严守生态红线,促进云南林业发展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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