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督查大理市退耕还湿工作

08.05.2017  12:51

5月3日、4日,云南省林业厅湿地办到大理市对退耕还湿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督查组就项目实施情况、工程进度、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深入到江前湿地、小街湿地、江尾湿地、北三江湿地及罗时江湿地公园进行实地查看,并对项目推进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督查组强调,开展退耕还湿工作,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和落实省委、省政府洱海保护和治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生态优势的重要抓手,一定要抓好退耕还湿工作。曹督查组指出,退耕还湿试点要按照绿色发展的理念,以自然净化为核心,进一步丰富湿地形态,展现其生态功能,同时通过湿地植物培育、水林景观再造,充分展现其经济和社会功能。退耕还湿工作,要选择合适地段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并与周边的规划和建设相衔接,与未来城市的发展相协调,切实提高岸边生态水平和污染物自然降解能力。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大理市林业局 | 作者:李彩菊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